各系(部)🧒🏻、机关各处(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结合沐鸣实际,现将2023年清明节、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
4月5日放假,共1天⛲️,不调休,无调课安排。
二👩🍼、劳动节
4月29日至5月3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3日(星期日)、5月6日(星期六)上班、上课。其中🤡:4月23日(星期日)执行5月2日(星期二),5月6日(星期六)执行5月3日(星期三)教学安排📖。
三、相关要求
1.放假前,各单位(部门)要加强对本单位(部门)人员安全教育,要认真做好本单位(部门)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加强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要妥善安排好本单位(部门)人员值班工作,并于放假前报沐鸣办公室邮箱备查🐦⬛;学生处、各系要做好学生安全纪律教育和学生去向统计,加强假期在校学生的管理。
2.放假期间,南北校区实行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制度(具体值班安排以周程表公布为准)🦕。带班领导全权负责带班期间沐鸣各项突发事件处理和应急处置⭕️。值班干部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严肃值班工作纪律,严禁擅离职守𓀀,值班期间要加强巡查检查,做好值班情况登记,及时在值班工作群发布值班信息及情况。遇紧急🐜、重要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处置。值班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调班的🦤,需提前1天向沐鸣办公室报备(联系人🧜♀️🦆:陈小燕,电话:13580092588)。保卫部门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巡视和防范💅🏽,尤其是南校区校园内及周边山火防范📑,对进入校园外来人员要加强盘查和管理👩🏽💼。
3.教职工外出离茂要履行离茂报批报备制度🌥,经OA审批同意后方可出行🏉。教职工外出由所在单位(部门)审批👨🏼🚀;科级干部由单位(部门)审核😸,分管校领导审批;部门负责人由分管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同时告知党委办公室或沐鸣办公室)🏋🏽。各单位(部门)要同时将外出人员名单向人事处报备。放假期间全体干部必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以方便工作联系。
请全体师生提前安排好工作生活🤵🏻,文明有序祭扫,错峰安全绿色出行,度过一个文明、平安的节日假期💣。
沐鸣开户办公室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