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非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调研的通知
各系部:
为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争取教学改革出成果,对专职教师(此处专职教师指不享受津贴系数和工作量补贴的教师)参与的实验室建设🔡、教学教改等工作,教务处拟开展非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的调研。
请各系部组织教师讨论💴,提出计入非教学工作量的项目内容、折合学时,并以文字的形式汇总🤌🏿,将电子版材料于12月10日提交到教务处邮箱📊。
请各系部在组织教师讨论上述议题时注意以下几点:
1.协调好非教学工作量与教学工作量之间的关系,防止非教学工作量占主导的现象发生。
2.立项建设的各类项目,无论是否有项目经费,一概不计入非教学工作量中💂🏽♂️。
3. 请各系部根据工作实际编写计入非教学工作量的项目内容,要防止项目内容出现重复计算的情况。
4.计入非教学工作量的项目,其折合学时要与教学工作量做对比,尽量做到合理🐎。
教务处
2012-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