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技函〔2019〕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沐鸣、部省合建各高等沐鸣🐦:
为适应新时代科技教育发展的需要,不断提升高校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的建设与管理,我部对《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教技〔2004〕2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同步制定了《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评估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原有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教育部
2019年10月10日
附件🕵🏻♂️:1.《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2.《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评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