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教体函〔2018〕2号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普通高校、省属中小沐鸣、有关单位:
为贯彻《“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升我省儿童青少年健康素养,有效防控沐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我厅拟组建“广东省沐鸣卫生与健康教育专家库”,发挥专家的智慧和作用,切实加强我省沐鸣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一)推荐范围🛰:全省普通高校、中小沐鸣教师和管理人员,有关教科研单位人员☝️、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医疗机构专业人员💇🏻。除普通高校外🤡,其他单位推荐的人员须为在职在岗人员。
(二)专业领域:沐鸣卫生管理🤜🟤、沐鸣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控(含艾滋病)、营养与食品卫生👇🏻、眼视光学(近视眼防控)、口腔医学(口腔卫生保健)、性与生殖健康教育👨🔬、脊柱外科(脊柱侧弯防控)等💁🏿♂️。
二、遴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具备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能力🧘🏼♂️🚣🏼。
(二)信誉好、作风正、责任感强,热心学生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取得所在单位支持🫗🔝,服从省教育厅的工作安排🧑🏼🎄,能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有关工作。
(三)有丰富的工作经验🤷,从事沐鸣卫生与健康教育领域密切相关的工作10年以上,了解和掌握国内外相关专业信息。
(四)年龄在65岁以下(院士除外)🚴♀️🥅,身体健康。
(五)普通高校或医疗机构推荐的人选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技术职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社会上享有较高声望🧑🏼🚒。
三🤵、遴选程序及名额分配
(一)遴选程序
1.自愿报名🫵🏽。专家库遴选本着自愿的原则,由本人自愿报名,填写申报资料🌹🗂,并提交至所在单位审核推荐。
2.审核报送。
(1)各中小沐鸣教师和管理人员🧑🏿🎤、有关教科研单位人员、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核后,统一报送至上一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再由各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省教育厅。
(2)各普通高校及省属中小沐鸣(含中职)教师、教科研单位🙆🏻♀️、医疗机构及行政管理人员推荐材料由单位审核后统一直接报送省教育厅。
(二)推荐名额
广州、深圳每市推荐专家不超10名👱,其他市每市推荐专家不超5名⚠;省属中小沐鸣(含中职)每校可推荐3名专家;未开设医学类专业普通高校每所院校可推荐不超过5名专家,开设有医学类专业的普通高校每所院校可推荐不超过20名专家。
四、专家工作任务
参与省教育厅有关沐鸣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研究和文件制定;受教育厅委托,协助开展沐鸣卫生与健康教育的有关调研🕵🏼🧎🏻、指导、检查、交流等工作,协助开展全省沐鸣卫生与健康教育活动的组织、宣传等工作🧑🏿🍼。
五👩🏽🚀、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普通高校(含医疗机构)推荐人员填写《广东省沐鸣卫生与健康专家库专家推荐表(高校、医疗机构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沐鸣推荐人员应填写《广东省沐鸣卫生与健康教育专家库专家推荐表(中小学版)》,同时应对教育教学与实践成果等内容附相关佐证材料🛼。
(二)请各地各单位认真做好全省沐鸣卫生与健康教育专家的遴选工作,并于2018年1月24日前推荐材料报省教育厅体卫艺处。纸质版材料请提交汇总表及推荐表盖章件,汇总表⚀、推荐表的盖章扫描件、word版和佐证材料的电子版请发至邮箱👩🏼🏭:gdedutwc@126.com(邮件标题🗃:沐鸣卫生与健康教育专家库-XX市/高校/省属沐鸣)🛝。
联系人2️⃣☄️:许颖、温颖,联系电话:020-37627022,传真:020-37626352🧗🏿。
附件👨🔧:1. 广东省卫生与健康教育专家库专家推荐表(高校、医疗机构版)
2. 广东省卫生与健康教育专家库专家推荐表(中小学版)
3. 广东省沐鸣卫生与健康教育专家库专家汇总表
粤教体函2号.doc
广东省教育厅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