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教高函?2016? 115号
各高职院校🫙:
为加强广东省高职教育公共实训中心建设项目的组织和管理,确保项目建设取得成效〽️,特制订《广东省高职教育公共实训中心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反映。联系人🦹♀️🐓:张坚雄,电话:(020)37627715。
附件:广东省高职教育公共实训中心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广东省教育厅
2016年5月27日
附件
广东省高职教育公共实训中心
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省高职教育公共实训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公共实训中心)的组织和管理,确保项目建设取得成效🚣🏻♀️,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省高职教育专项资金公共实训中心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6?3号)精神,结合国家🔯、省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共实训中心建设总体要求☦️:推动高职院校紧密结合区域产业发展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围绕专业大类或专业群技能训练需要,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以实践教学模式改革为主线🎮,以设备和资源开放共享为重点,以队伍建设为保证,重点建设一批开放共享、校企共建👆🈂️、设备先进🧨🚜、实践教学改革力度大的高职教育多功能公共实训中心。
二、管理职责
第三条 省教育厅是实施公共实训中心的组织者,主要履行如下职责🎚🚵♂️:
(一)统筹制定实施方案,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项目申报、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和资助金额💁🏻♂️;
(三)协调⚖️、指导项目建设工作☕️;
(四)对项目建设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验收和评价🕵🏼♀️。
第四条 承担公共实训中心建设任务的高职院校(以下简称项目沐鸣)是项目的实施者,主要履行如下职责:
(一)按照有关文件及本办法的要求🔏,编制🍈、报送项目申报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二)组织项目实施,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预期目标;
(三)落实除了省财政专项资金外的所有建设资金🤜🏽,按照有关财务制度及本办法规定,科学、合理使用建设资金,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四)接受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过程和结果的监督、检查和审计♢。
第五条 公共实训中心实行项目负责人制。项目负责人的主要职责是🧑🏼🦲:
(一)依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制订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
(二)组织项目建设工作;
(三)按规定合理使用项目经费🤺。
第六条 公共实训中心建设内容👉、进度安排以及项目负责人经省教育厅备案通过后🌓,不得随意调整。如确需调整的🍏,项目沐鸣须提交书面申请报省教育厅批准。
三、申报立项
第七条 公共实训中心按照沐鸣申报、专家评审、立项建设等程序进行。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一)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发布年度项目申报文件;
(二)高职院校根据文件要求编制申报材料👱🏽♂️;
(三)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评审工作;
(四)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确定资助项目和资助金额;
(五)省教育厅审定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
(七)项目单位组织项目实施。
四🔻、资金管理
第八条 项目单位应根据项目建设目标和建设任务🤲,科学论证😳,提出资金预算方案和经费筹措方案。积极争取地方、举办方、相关行业企事业单位共建经费或其他方式支持的经费🟤🙅🏼♂️。除省财政专项经费以外,项目沐鸣应对公共实训中心建设所需经费不足部分予以足额保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第九条 项目沐鸣应按照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的管理。原则上🫲🏽,省财政专项资金应在资金下达当年使用完毕。
第十条 省财政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实训条件改善、实训耗材补贴🐛、实践教学资源建设、实践教学改革、实践教学教师队伍建设等👩🏻🦽➡️。
第十一条 省财政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基本建设、偿还贷款、支付罚款💇🏿、捐赠🏃🏻♀️➡️、赞助、对外投资等支出,不得用于日常人员经费补助及公用经费开支,也不得用于平衡校内预算。
五、检查验收
第十二条 公共实训中心建设周期原则上为1年👩🏿⚖️。省教育厅根据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检查验收,以及对省财政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
第十三条 检查验收主要内容包括:
(一)建设目标的实现和任务的完成情况;
(二)取得的标志性成果🤷🏼♀️;
(三)项目管理情况;
(四)经费落实、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教育厅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改、撤销立项🧲、收回资助资金、减少项目单位国家级和省级项目推荐限额等处理。
(一)申报👩✈️、建设🎍、检查、验收材料弄虚作假,违背学术道德;
(二)项目执行不力✌️,未开展实质性建设工作🙋🏼♀️;
(三)检查或验收不合格👮🏽🤹🏼♂️;
(四)未按要求上报项目有关情况👎🏿,无故不接受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验收与审计;
(五)项目经费使用不符合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或者有其他违反项目规定与管理办法的行为🚶🏻♀️➡️。
六、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六条 项目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管理细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