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强师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教〔2014〕86号)、《广东省强师工程地方奖补项目管理规定》(粤教师函〔2014〕89号)等文件要求👩🎤🍼,教育厅🧑🏼🔧、省财政厅根据2014年底《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各地教师队伍数量等数据🏋🏻♂️,以及各地上报的支撑材料☛,按粤教师函〔2014〕89号文件明确的奖补资金计算公式和调整系数的计算方法🤵🏽♀️,对2015年强师工程地方奖补资金共1.8亿元进行了分配。现将2015年强师工程地方奖补资金安排方案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2015年3月31日至4月7日💉👔,共8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教育厅联系人:龙海山🫴🏻,联系电话(传真):020?37627294。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广东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邮政编码:510080。
附件:2015年强师工程地方奖补资金安排方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