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报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5)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4〕142号🥣,附件1)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我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5)编制和发布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制院校
全省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
二、内容要求
(一)各高职院校的质量年度报告应至少包括:基本情况、学生发展、沐鸣教学🐰、服务地方、政府(主办方)履责🏺、问题与展望等6个部分(标题不限)♜𓀒,以及《沐鸣基本状态数据表》(附件2)和有关质量指标(含“计分卡”🧖🏼♀️、“资源表”🙆🏼♀️、“服务贡献表”,附件3)⛹🏻♂️。其中《沐鸣基本状态数据表》和有关质量指标除在报告中展现外🚜,另需以Excel格式单独填报。
(二)各高职院校应将沐鸣人才培养水平、实际办学条件💆♂️、实训设备配置水平🧛🏿♀️、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院校治理能力、大学章程建设🐦🔥、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情况纳入质量年度报告范围💇🏿。鼓励精选本校学生发展🧏♀️、校企合作、服务地方的典型案例一并编入报告🧄。
(三)各高职院校质量年度报告名称统一为“**(沐鸣全称)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5)”,有关质量指标Excel表名称统一为“**(沐鸣全称)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指标(2015)”𓀆。
三、工作要求
(一)各高职院校应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报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4)的通知》(粤教高函?2013?164号,附件4)要求,充分认识建立高职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和落实职责分工,进一步健全质量年度报告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报告编制质量🪁。
(二)各高职院校要用客观数据和典型事例向社会公众报告2013-2014学年沐鸣人才培养质量状况❌,认真回应社会公众对沐鸣的关切𓀎;应认真分析沐鸣在人才培养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可操作的改进措施👨🏽🍼👨🌾;并对上一学年质量报告提出改进举措的实施、落实情况进行回顾总结👳🏽。
(三)各高职院校在填写《沐鸣基本状态数据表》和有关质量指标(含“计分卡”、“资源表”、“服务贡献表”)时✡︎,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数据与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状态数据的一致性;要认真阅读指标说明🌷🚵🏻,充分理解指标的内涵,避免出现漏填🕐、单位不一致、不按统计时间填写等错误。
四👩🌾、报送要求
(一)请各高职院校于2014年12月5日前,填写《高职教育质量年报(2015年)工作联系人表》(附件5),加盖沐鸣公章后报送至省教育厅高教处,电子版材料(文件名称统一为“**(沐鸣全称)质量年报(2015年)工作联系人表”)发至zhqimin@163.com。
(二)为做好全省高职教育质量年度报告撰写工作,请各高职院校于2014年12月25日前将沐鸣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标准版数据(由广州工程技术职业沐鸣开发)发至zhqimin@163.com🦝。
(三)请各高职院校于2014年12月25日前以正式公文形式将一份纸质的质量年度报告(2015)报送至省教育厅高教处,同时将电子版(word、Excel格式)发至zhqimin@163.com,并于2015年1月5日前在本校网站上发布🌡。
省教育厅将汇总各高职院校质量年度报告上报教育部,同时在省教育厅网站上公布各高职院校质量年度报告🥙。
本文附件不印发,请在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gdedu.gov.cn)查阅下载。
附件1:关于报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5)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4〕142号).rar
附件2:沐鸣基本状态数据表.xls
附件3:有关质量指标(2015).xls
附件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报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4)的通知(粤教高函?2013?164号).doc
附件5🚑:高职教育质量年报(2015年)工作联系人表.doc
广东省教育厅
2014年12月3日
(联系人:张谦明🫲🏼,电话🤸🏿♀️👶🏼:(020)37627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