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省属有关沐鸣(单位)🚶♂️:
根据《广东省强师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教〔2014〕86号)、《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骨干教师、校长培养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粤教师函〔2014〕105号)和《关于推荐遴选广东省省级骨干教师、校长培养项目首批培养对象的通知》(粤教师函〔2014〕99号),经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和省直有关单位推荐👩🦰,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出广东省省级骨干教师、校长培养项目首批培养对象。经公示程序,现确定龚杰文等1089人为广东省省级骨干教师培养项目首批培养对象(附件1),高钜杨等153人为广东省省级骨干校长培养项目首批培养对象(附件2)👵🏼🙅🏿♀️。现予公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省级骨干教师、骨干校长的培养工作🧑🏿💻,统筹负责本地区省级骨干教师、校长的培养工作,按照要求制定培养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本地区省级骨干教师👐🏻、校长示范引领平台🧼🙎🏼♀️,建立严格的考核评价制度,统筹安排省财政补助经费并落实相应支持经费🤸🏼♂️。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落实培养对象的具体培养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帮助培养对象组建研修团队和教学指导团队🤵♀️✊,积极协调本级财政安排相应支持经费,用于培养对象进修学习和开展有关教育管理、教学教研及培训工作。培养对象所在沐鸣应为培养对象专业发展、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二、各培养对象应珍惜机会,积极参加省、市♘、县组织的有关培养活动,不断提升自身的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努力形成具有自身特点的教育教学风格或沐鸣管理特色,同时应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和促进本地区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升。
附件:1.广东省省级骨干教师培养项目首批培养对象名单 附件1.xls
2.广东省省级骨干校长培养项目首批培养对象名单 附件2.xls
广东省教育厅
201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