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下达首批广东省协同创新平台认定结果的通知》(粤教科函[2014]52号)要求👩❤️💋👩,对省教育厅首次认定或培育组建的46个协同创新(发展)中心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中心2014-2016年的实施建设方案😻🌆。为做好本次协同创新(发展)中心的实施建设方案的修改完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各中心组建单位应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在原申报认定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本中心实施建设方案。修改完善后的实施建设方案应明确未来三年的发展目标和方向🖌、主要任务、相关组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等,重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大改革和支持保障力度,确保协同创新(发展)中心的有效运行和健康发展🧑🔧。
二、关于协同创新(发展)中心实施建设方案专家论证会的有关要求:
1.论证专家。论证会应邀请不少于5名对协同创新工作有较深理解的校外知名专家组成专家组,人员组成应包括本学科领域的学术专家,高校协同创新管理专家🫛,对口部门、行业领域和企业的专家等等🏜。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培育平台应争取邀请国家“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专家予以指导。
2.参会人员。论证会的参会人员应包括本协同创新(发展)中心各个协同单位的负责人,牵头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和院系负责人👮🏽♀️,中心的全部组成人员。
3.基本程序。每个平台的论证时间为半天☢️,论证会的基本程序为:(1)牵头高校汇报协同创新平台的实施建设方案;(2)各协同单位负责人分别汇报对协同创新平台的支持和投入安排;(3)考察协同创新平台现场(包括工作环境👤、科研教学条件设施等);(4)专家交流、质询♻️🤸♀️,提出建议(不少于60分钟);(5)专家组形成论证意见。
4.材料准备。论证会需准备的材料包括:(1)已修改完善的本中心实施建设方案和汇报PPT;(2)相关附件材料,主要包括已出台或拟出台的各项改革措施、规章制度、协同组建协议👨🏿💻、中心章程、人员聘用合同等;(3)协同创新平台人员名单⏱,包括平台主任🛌🏽、首席科学家📍、PI👩🏻🍳、中青年骨干等。
5.时间安排。论证会的具体时间请各校与省教育厅(科研处)沟通协商🫶🏻,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有选择性地参会指导。为避免工作安排过于集中,请各高校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与省教育厅(科研处)沟通,同时提交论证会专家名单和议程安排等相关材料🦵🏻。
三、协同创新(发展)中心实施建设方案专家论证会之后,请各中心按照专家的论证意见再次修改完善实施建设方案。修改后的方案一式2份加盖公章后于9月30日前报省教育厅(科研处)审核备案🤦♀️。
联系人🧉:田兴国,梅淑宁;
联系电话:020-37628271;传真:020-37627742
邮箱:kyc37628091@126.com
附件👵🏻:1.广东省协同创新(发展)中心实施建设方案.doc
2.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公布首批广东省协同平台认定结果的通知.pdf (粤教科函[2014]52号)
广东省教育厅
201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