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建新一届广东省高等沐鸣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粤教高函〔2012〕101号),为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和各行业企业专业人员对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的研究、咨询和指导作用🧜🏿♂️,加强教育行政部门对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广东省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委员会等19个教学指导委员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指导委员会属非常设专家咨询、指导和服务机构👴🏿,在省教育厅的领导下🧝🏽♂️,依据近期拟出台的《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以下简称“教指委章程”),以及各专业教指委章程,受省教育厅的委托,对我省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和教学管理,开展教育教学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检查和服务等工作。
二、教学指导委员会人选是经沐鸣申报,在广泛征求多方意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的。各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由省教育厅聘任,实行动态调整,本届任期从2013年起至2014年止。以前成立的各高职教学指导委员会自动取消🚴🏽🧖🏻♂️。今后💆🏻,根据工作需要将继续组建其他教学指导委员会。
三🏌🏿♀️、教学指导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工作由主任委员主持、副主任委员协助🤵🏿♂️👨🏻🦽。
四、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研究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为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高职院校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二)协助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指导高职院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实训基地建设🙅🏿♂️、教学团队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等工作。
(三)受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根据国家专业规范或教学质量标准,制定具有广东特色的专业规范🚱、教学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协助进行专业教育质量的监督👩🏿🍼、检查和评估。
(四)召开研讨会议,开展师资培训、信息交流👳♂️🚣🏿♂️,为高职院校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做好服务工作。
(五)承担省教育厅委托的其他工作。
五、为了加强对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的领导与协调,省教育厅决定设立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简称秘书处),秘书处设在广东科学技术职业沐鸣。秘书处主要职责:及时向各教学指导委员会传达、通报有关高等职业教育的政策🛒、情况;参加教学指导委员会召开的重要会议及其他重要活动👬,了解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工作安排、工作思路和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省教育厅报告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工作进展,反映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中的新情况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等。
六🤘、请各高等职业院校对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工作给予关心和支持,委员所在沐鸣应在工作量计算、活动经费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
附件:2013-2014年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名单
附件,请点击下载。
广东省教育厅
2012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