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有关高校、省属中等职业技术沐鸣👁:
为做好2012年我省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经各市教育局报送👄,我厅汇总,现将2012年招生的中等职业沐鸣名单(含部分高校附属中职部🪺,不含技工沐鸣)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教育局要切实规范中等职业沐鸣招生行为🙆♂️,未经公布的单位不得开展招生活动🌉。具体招生办法,按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整项目目录的通知》(粤府〔2003〕30号)和《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粤府〔2003〕91号)要求🌐,市🧜🏽♂️、县(市🏌🏽♀️、区)属中等职业沐鸣的设立由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审批。请各市审批中职沐鸣时间尽量安排在每年第四季度,以免错过公布招生沐鸣名单的时间💺。
三、高等职业沐鸣增设中职部,须经我厅备案😮💨。省属高职院直接报我厅备案,市属及民办高职院征得所在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同意后报我厅备案⌨️🔞。未经我厅备案的高等职业沐鸣中职部将不予公布。
四、各教育局要认真贯彻落实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积极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战略性结构调整,为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建设我国南方重要的职业教育基地夯实基础⏳。各中等职业沐鸣及有关高校要坚持依法治校,自觉依法依规开展招生工作✋🏼,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大力加强实践教学和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附件:2012年广东省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沐鸣名单 下载点击此处
广东省教育厅
二○一二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