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茂名市整治“小金库”👨🏿🦳、违规使用专项资金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我单位的整治“小金库”、违规使用专项资金专项行动将严格按照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落实等步骤开展🔵,根据市关于整治“小金库”、违规使用专项资金专项行动必须进行公示的要求,现将我单位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私设“小金库”、违规使用专项资金情况公示如下:
我单位无私设“小金库”、违规使用专项资金问题。
请广大干部职工监督。如发现还存在私设“小金库”、违规使用专项资金问题,请举报。
公示时间:10月 28日至 11 月 3 日
茂名市举报电话:2283511 (上级整治机构);2920886(本级整治机构)
通讯地址:茂名市双山三路十三号大院(上级整治机构);茂名市文明北路232号大院(本级整治机构)
邮政编码▪️:525000(上级整治机构)🕶;525000(本级整治机构)
201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