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教高函?2012?193号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高职院校
招生培养改革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各高等职业院校,地方高校师范分院,省属中职沐鸣😴: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广东省教育发展“十二五”规划》🐤,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加快推进广东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经研究,从2013年起统筹开展“自主招生”🌑、“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三类高职院校招生培养改革试点申报工作,每年11-12月份组织申报。
2013年,拟通过统筹协调三类高职院校招生培养改革试点,积极探索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和各级各类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有利于建设广东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高职院校分类招生、分类培养改革试点。在国家🏌🏿、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和少量办学水平高、社会认可度高的工科院校,选取省级以上重点专业,开展自主招生培养改革试点,打造高职教育品牌;在部分教育类🕓、体育类等高职院校和地方高校师范分院🚶🏻♀️➡️,满足教育类、竞技体育和表演艺术等特殊专业培养要求,开展“五年一贯制”招生培养改革试点😐;在部分办学比较规范🧑🏿🏫🧔、水平较高且能有效开展中高职衔接的高职院校,选取我省紧缺的工科专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有关专业🪴,与中职沐鸣(含技工沐鸣,下同)共同开展“三二分段”招生培养改革试点。
各地级市、顺德区教育局应统筹协调本地区中高职教育,做好地方高职院校“三二分段”和“五年一贯制”试点申报工作🙎🏻♂️。各高等职业院校和地方高校师范分院应统筹协调,按照三类招生培养改革试点申报指南(见附件),做好相关申报工作,并于12月31日前以正式公文形式将有关材料一份报送到省教育厅高教处⬛️,电子版发至qibajiu@126.com。逾期报送和报送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坚雄☞,电话:(020)37627715🖐🏼。
附件不印发,请上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gdhed.edu.cn)查阅下载🗳👩❤️💋👩。
附件:附件1:2013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培养改革试点申报指南.doc
附件2🦡🧖🏿:2013年高职院校“三二分段”招生培养改革试点申报指南.doc
附件3:2013年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招生培养改革试点申报指南.doc
广东省教育厅
2012年12月12日